2023-01-17 來源:本站
根據《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以下簡稱“《通知》”)、《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以下簡稱“《操作指引》”)相關規定,現對我銀行函證業務服務相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業務范圍
針對我行單位客戶在接受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審計過程中,在獲取被審計單位授權后,以被審計單位名義向我行發函詢證,我行查詢、核對相關信息并直接提供回函的業務。
二、函證受理方式
自2023年1月1日起,由我行總行營業部集中受理銀行詢證函業務。來函可由會計師事務所郵寄或經授權的注冊會計師跟函方式直接送達我行公示地址。 我行暫不支持電子函證受理及回函業務。
函證范圍及要求應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的相關規定。對確定無需函證的項目,請將該項目或欄位用斜線劃掉,不應留白。來函請加蓋被詢證賬戶單位公章或預留印鑒,如“銀行詢證函”為多聯次的應加蓋騎縫章。
三、收費標準
企業函證業務收費標準按照《吉林昌邑榆銀村鎮銀行服務收費公示》收取,小微企業函證業務暫不收取費用。后續價格發生變化時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務價格為準。
四、收函信息
單位:吉林昌邑榆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中興街于松江北路交匯處江畔陽光A2、A3、A4網點
受理部門:總行營業部
業務聯系電話:0432-66946667
投訴電話:0432-68108822
如有疑問,請向本次公示中的聯系電話或投訴電話進行反饋。感謝您對我行業務的支持與理解!
后續如有調整,請以我行最新公示信息為準。